近日,中共广东省委正式发布《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,明确将“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”作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任务之一。这一部署紧扣“双碳”战略与能源强省建设目标,将推动分布式光伏在园区、建筑、交通、农村等多场景全面铺开,为广东3万亿级绿色产业再添新引擎。
规划建议提出,“十五五”时期广东将坚持“风光水核多能并举”,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,与海上风电、核电等形成清洁能源协同供应体系。根据此前发布的《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,广东已明确多场景开发目标:2025年新建厂房屋顶、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均达50%,2030年实现新建园区光伏全覆盖,既有园区覆盖率不低于50%。从珠三角工业厂房到粤东西北农村屋顶,分布式光伏将实现“宜装尽装”。
政策红利持续加码,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。规划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量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,同时落实所得税“三免三减半”、自发自用电量免缴政府性基金等优惠政策。电网企业将超前推进配电网改造,简化项目备案与接网流程,推行线上报装“一次都不跑”,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接入瓶颈。在佛山顺德钢铁世界,23.93 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实现年发电量超1亿度,印证了“屋顶发电+工业消纳”模式的巨大潜力。
分布式光伏的全面推广,将为广东带来多重效益。一方面助力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更高水平,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筑牢基础;另一方面通过“公司+镇村+农户”“光储充一体化”等创新模式,推动工业降本、乡村增收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度融合。随着技术研发与场景拓展持续深化,分布式光伏将成为广东培育新质生产力、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支撑,为全国能源转型提供 “广东样本”。